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宁市许村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及社工站托管运营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9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4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海宁市许村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及社工站托管运营服务 数量/单位: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采购目录: 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统筹托管许村镇社会工作站及许村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整合、链接镇内外各项资源,按照“123X”的模式,进一步深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给许村镇村(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一站式的专业化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根据《海宁市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SPPE”评价办法》进行考核 ; 提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工作站的日常管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制度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公益创投服务;日常社服服务;社区服务;项目服务;协助采购方做好五社相关工作;“123X”的模式服务项目设置;党建引领核心项目;两个社工+治理品牌服务项目;三个基础人群服务项目;X个自选特色服务;其他阶段性工作;做好许村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助许村镇打造社区治理品牌、共富品牌及其他中心工作。 ; 成交供应商应落实服务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须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人身、交通事故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 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 |
| 联系人 | 徐曹列 |
| 联系电话 | 0573-87635079 |
| 备注 | / |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03月05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SJ18ZsStx1iZrt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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