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镇桥东村至云龙柿兜村农村道路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闽清县梅溪镇桥东村至云龙柿兜村农村道路工程(采购包1)中标公告,中标金额3447152.70元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124]LCZ[CS]2026005
二、项目名称:梅溪镇桥东村至云龙柿兜村农村道路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鑫顺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闽清县世纪大厦18层 | 3,447,152.70元 | 98.4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工程类(福建鑫顺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梅溪镇桥东村至云龙柿兜村农村道路工程 | 福州市闽清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 项 | 郭瑜 | 闽2352012201357406 | 3,447,152.7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兰平 |
| 评审专家: | 李晓峰 、 朱文桥 、 熊万福 、 余爱荣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①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72458559,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农村道路工程:2.71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清县溪口商贸街梅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396094209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单元
联系方式: 0591-87525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瑜、杨都、黄涓珉、李心洁
电话: 0591-87525169
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闽清县梅溪镇桥东村至云龙柿兜村农村道路工程(采购包1)中标公告,中标金额3447152.70元
关键信息
- 中标金额3447152.70元
- 施工工期180天
- 代理服务费2.713万元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7958a20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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