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袁花中心卫生院2026年3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海宁市袁花中心卫生院2026年3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宁市袁花中心卫生院2026年3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海宁市袁花中心卫生院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宁市袁花中心卫生院2026年3-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 预算金额(元) | 7868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7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一批医疗设备 数量/单位: 9 预算金额(元): 786800.00 采购目录: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采购一批满足临床诊疗或辅助医疗工作需要的医疗设备,并包含一定期限的维保服务。设备应性能稳定、操作便捷,能有效支持日常医疗业务的开展,保障患者诊疗过程的顺利与安全。维保服务需确保设备在合同期内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故障停机时间。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设备须为全新原装正规产品,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质量标准及注册/备案要求。 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生产厂家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设备性能参数应满足临床使用需求,运行稳定可靠,安全性符合YY/T0316等医用设备安全标准。 ; 维保服务须原厂或符合标准的备件。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现场操作培训,维保期内提供定期预防性维护、故障及时响应与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具体根据设备重要性约定)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维保范围包括人工、备件及差旅费用。服务结束后须提供维护报告。 ; 设备电气安全应符合GB系列标准。辐射类、灭菌类等特种设备需具备相应安全许可与防护措施。设备数据接口应符合网络安全要求,确保患者信息安全。 ; 按照合同签订要求 。 |
| 联系人 | 张建锋 |
| 联系电话 | 0573-87861778 |
| 备注 |
海宁市袁花中心卫生院
2026年02月27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信息:
附件:海宁市袁花中心卫生院2026年医疗设备购置计划.xlsx (9.8 KB)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5TLI4d4L5oLo4nu…(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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