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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省属监狱系统监内粮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浙江省属监狱系统监内粮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代理机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5411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0000263610010000001-ZZCG2026Y-GK-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属监狱系统监内粮油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 第四章招标需求 二、监内粮油大宗物资采购标准 (一)大米的标准2.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T1354-2018,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16,GB2761-2017、GB2762-2021、GB2763-2021,具体如下:不完善粒≤3%,杂质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3粒/㎏、稻谷粒≤4粒/㎏,碎米总量≤15%(其中小碎米≤1%),水分≤14.5%,色泽气味口味正常。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本项目执行标准也相应调整。2.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T1354-2018,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16,GB2761-2017、GB2762-2021、GB2763-2021,具体如下:不完善粒≤3%,杂质总量≤0.25%,无机杂质含量≤0.02%,碎米总量≤15% (其中小碎米≤1%),水分≤14.5%(一级籼米),水分≤15.5%(一级粳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本项目执行标准也相应调整。
2采购文件 第四章招标需求 二、监内粮油大宗物资采购标准 (二)食用大豆油的标准2.要求为非散装品牌大豆油,质量等级一级,符合食用油国家标准GB/T1535-2017及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清晰无浑浊、无异味、无污染、无变质。卫生符合GB2716-201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产品肉眼观察清亮无雾状、无悬浮物、无杂质、无浑浊,透明度好。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具体如下: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05%、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KOH)含量≤0.50mg/g、过氧化值≤5.0mm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本项目执行标准也相应调整。2.要求为非散装品牌大豆油,质量等级一级,符合食用油国家标准GB/T1535-2017及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清晰无浑浊、无异味、无污染、无变质。卫生符合GB2716-201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产品肉眼观察清亮无雾状、无悬浮物、无杂质、无浑浊,透明度好。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具体如下: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0%、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KOH)含量≤0.50mg/g、过氧化值≤5.0mm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有关标准调整,则本项目执行标准也相应调整。
3采购文件 第四章招标需求 二、监内粮油大宗物资采购标准须上传所供货物由具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大米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包含碎米含量、水分含量、杂质含量、黄米含量)和卫生指标(包含但不限于有机磷、菊酯等农药指标,黄曲霉素B1等毒素指标和铅、镉、汞等重金属指标三项);食用大豆油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包含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含量、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和卫生指标(包含但不限于黄曲霉素B1、苯并[a]芘等毒素指标和铅、砷等重金属指标)。须上传所供货物由具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大米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包含碎米含量、水分含量、杂质含量、黄米含量)和卫生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农药残留指标,黄曲霉素B1等毒素指标和铅、镉、汞等重金属指标三项);食用大豆油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包含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含量、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和卫生指标(包含但不限于黄曲霉素B1、苯并[a]芘等毒素指标和铅、砷等重金属指标)。

更正日期: 2026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本级)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10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8256755

质疑联系人:顾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8256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8907768

质疑联系人:张哲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89077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807798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6B4sfy8OClxVwO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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