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财政局关于德清县康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关于德清县康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德清县财政局]
公告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杭州美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HZJNDQ-2025-G01
二、项目名称:德清县康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杭州美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新桥路56号
五、基本情况
当事人作为投标供应商在德清县康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JNDQ-2025-G01)中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了华亿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本机关向华亿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调查证实,华亿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没有受理过当事人的认证申请,没有对当事人实施过认证审核,也没有向当事人发放过认证证书。因此,上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七、处罚结果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元整(¥3,750.00);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14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德清县财政局
2、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3、联系电话: 0572-8280257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ux%2Fq%2Fl1e%2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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