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2026年第3号)
天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2026年第3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331023255080020000025-ttcg-2026-01(招)
二、项目名称:天台县城区环境卫生事务所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6-01-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 1 :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
被投诉人 2 :天台县城区环境卫生事务所
地址:天台县飞霞路40-8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投诉事项2: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不合理,变相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检测,无形中加重了投标人的义务和经济成本,是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实施差别或歧视性待遇;投诉事项3:将“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售后服务相关认证证书”作为评分标准不合理;投诉事项4:将所有技术要求设为实质性条款,违背公平竞争且与法规相悖;同时技术参数既作实质性条款又作评分因素,自相矛盾且不符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3、4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天台县财政局
2026年2月9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9FzomwxOpZJN6T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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