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6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2026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12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3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数量/单位: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采购目录: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基于项目调研与统计分析,结合国家、浙江省EOD项目实施评估要求,识别项目实施瓶颈问题,总结项目实施经验与做法,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形成《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实施优化建议书》;根据《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结合国家、浙江省EOD项目实施评估要求,对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EOD试点项目2026年度的实施情况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并形成《2026年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实施自评估报告》;在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EOD试点项目进入运营期第二年开展项目后评价,对项目EOD模式符合性、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实施效益与经验等开展分析和总结,形成《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实施后评价报告》。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实施优化建议书》、《2026年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实施自评估报告》和《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实施后评价报告》。 ; 通过专家论证 ; / ; 《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实施优化建议书》在合同签订到2026年底,《2026年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实施自评估报告》于2026年底完成,《开化县国家公园城市生态治理与开发一体化项目实施后评价报告》于项目进入运营期第二年年底完成。 。 |
| 联系人 | 超级机构管理员 |
| 联系电话 | 0570-6024878 |
| 备注 | /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2026年02月09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6ytbkQfBA5DJHt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