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清流县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更正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考核方式和违约责任。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3]RR[GK]2026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流县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 :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 10.合同及考核机制
( 2)考核方式:
③阶段考核得60分≤得分<69分,该阶段付款按得分百分比支付,同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中标人须提交整改方案并在下季度首月完成整改验证;
更正为:
( 2)考核方式:
③阶段考核得60分≤得分< 70 分,该阶段付款按得分百分比支付,同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中标人须提交整改方案并在下季度首月完成整改验证;
更正内容 2 :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13.主要违约责任
13.1中标人未能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硬件部署及平台系统初试并提交初步验收申请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历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更正为:
13.1中标人未能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硬件部署及平台系统初试并提交初步验收申请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 0.5‰ 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日历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的内容均按以上方式同时修改,不再另作补充。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3、本更正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内容,由此造成的投标人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5、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流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21幢
联系方式: 0598-532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86号(国能大厦)十八层1号、5号
联系方式: 0598-826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香艳
电话: 0598-8263999
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内容提要
清流县无人机空地一体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更正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考核方式和违约责任。
关键信息
- 更正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考核方式和违约责任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c772573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