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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街道迪耳路133号停车位承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关于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街道迪耳路133号停车位承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所属地区浙江省 · 金华市
采购人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25.5万元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街道迪耳路133号停车位承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街道迪耳路133号停车位承租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5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街道迪耳路133号停车位承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5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原婺城区城北街道迪耳路133号经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中标结果公示(http://ggzyjy.jinhua.gov.cn/art/2025/12/8/art_1229662420_298532.html),确定童旭龙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中标期限为5年。现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项目需求,需承租该地块的停车位,而童旭龙作为该地块的有效承租人,使用金华市婺城区旭龙停车服务部作为管理该地块的主体单位,金华市婺城区旭龙停车服务部在该项目上具有唯一性,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和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内容规定童旭龙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旭龙停车服务部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环城西路179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14日至 2026年0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967449495

传真: /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pdf (706.2 KB)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其他原件:专家论证.pdf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Nm9twHPYGhDKq7v…(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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