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公告正文
(2026年第1号)
一、项目编号: XHTC-HW-2025-1400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10-2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区纬五东路12号
被投诉人 1 :永康市公安局
地址: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
被投诉人 2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相关供应商:永康市盛大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花川15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客观、公正、独立、审慎的评审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认真评审,存在对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及资信分”存在错打漏分扣分情形;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未按照客观、公正、独立、审慎的评审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认真评审,存在对中标供应商存在错误打分漏扣分情形;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提供标的“微型-活氧消杀设备”制造商宁波丽吉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未具有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应做无效标处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三十二条,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事项1、2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永康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GL0UKGIpg8YGJGO…(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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