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三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台州市三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三招采-2025-GK113
二、项目名称:三门技师学院增材制造与技师研修毕业设计工作站项目(二次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朝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润樾山名邸
被投诉人 1 :三门技师学院
地址:三门县海润街道三门湾大道15号
被投诉人 2 :浙江豊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松门村F区1号一楼
相关供应商 1 :杭州志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金昌路663号金昌金座1幢1006室
相关供应商 2 :深圳拓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2228号恒昌科技大厦西区903
相关供应商 3 :无锡子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锡沪家艺中心6-726
相关供应商 4 :嘉惠机电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建设四路4083号新街科创园A幢606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违法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对“三维扫描数据编辑功能”的技术描述构成变相指定特定品牌,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一条;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要求“技能竞赛数据分析可视化系统”原生支持浙江省特有“A/B/C类学生分类”等业务逻辑,构成地域性与业务排他,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事项3,项目打包方式未明确接受联合体或系统集成方案,导致无单一供应商能全面响应,客观上形成对特定企业的隐性偏好,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87号令第十七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三门县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kLEqc7W9TUPCTR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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