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金额5000元,中标供应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FW-ZJXD-104337
二、合同名称: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FJFWZJXD-202610350101025842
四、项目名称: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联系方式:13405920945
供应商(乙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18号
联系方式:0591-880133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5000 | 1(项) | ¥5,000.0000 | ¥5,000.00 | ## 一、技术规格 1. 供应成品油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油品质量稳定,不得掺假、掺杂,不得供应不合格、过期油品。加油计量设备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计量误差符合国家规范,保证加油数量准确,杜绝短斤少两。 2. 服务商加油站点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相关资质,站点消防、安防、防渗等设施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规范,供油保障能力稳定,可应对日常及临时用车加油需求。 3. 支持单位车辆油卡绑定管理,一车一卡或统一主卡副卡模式,加油时可关联车牌信息,记录车辆、加油时间、油品型号、加油升数、单价、金额等数据,数据可溯源。 ## 二、服务要求 1. 服务商提供 24 小时加油服务,站点正常营业,遇检修、临时停业应提前告知采购方,保障公务车辆随时加油。 2. 建立完整加油台账,按周期提供消费明细清单,明细信息完整,可按车辆、时间段查询统计;按采购方要求合规开具增值税发票,票据信息与加油消费记录保持一致。 3. 加油作业规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加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避免油料泄漏、安全事故。如因油品质量、计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服务商承担相应责任。 4. 做好油卡管理服务,支持卡片挂失、补办、额度调整等业务,及时响应采购方咨询、对账、异议核查,接到问题反馈后及时核实处置并反馈结果。 ## 三、验收要求 1. 日常验收:采购方定期核对加油台账、消费明细、发票信息,核对车牌、加油时间、油品、数量、金额,确保账实相符,信息一致。 2. 质量验收:可按需对油品进行抽样送检,送检油品指标符合国标为合格;若抽检不合格,视为服务不达标,服务商承担检测及相关损失。 3. 综合验收:核查服务商经营资质、计量检定证书是否有效;台账资料完整、数据可追溯,无计量短缺、油品掺假、虚假记录等问题,服务响应及时,安全无责任事故,视为验收合格。存在质量缺陷、数据造假、计量失准等情况,不予验收,由服务商限期整改。 |
合同金额: 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0月2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3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金额5000元,中标供应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关键信息
- 金额5000元
- 中标供应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1fbe48a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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