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关于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关于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公告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嘉兴市秀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嘉政采磋(2024)第03号
二、项目名称: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4年04月08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嘉兴市秀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新秀路335-15-4
五、基本情况
在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嘉政采磋(2024)第03号)采购中,嘉兴市秀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34项第三档。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100万元)的8‰即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两年三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2、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3、联系电话: 0573-82720085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2BTrSdU6%2BMW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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