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银行专用账户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银行专用账户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公告正文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10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吴兴区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吴财预执〔2021〕187号)等文件规定,湖州浩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的委托,现就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银行专用账户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具体内容: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银行专用账户招标项目。
| 标段 | 标段名称 | 内容 | 中标数量 |
|---|---|---|---|
| 1 |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银行专用账户招标项目 |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财政性专项资金银行专用账户 | 1 家 |
二、项目具体要求:
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 、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 、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 、依法为业主单位的账户信息保密。
5 、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6 、如资金存放期间遇存放资金发生增减变动,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湖州市吴兴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不含南太湖新区,如投标银行在吴兴区区域内没有分支机构但其税收缴纳在吴兴区的也认可,须提供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
2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4 、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6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投标。
1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8:30时至2026年1月29日17:00时。
2 、报名方式及地址: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银行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https://gkcf-middle.czt.zj.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段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段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还未在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的机构,请参照《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五、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 、在湖州吴兴区(不含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 、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复印件);
7 、参与投标人若为支行,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
8 、参与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格式自拟)。
9 、廉政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附上以上资料,若有遗漏,将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在线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进行投标文件编制,且应于2026年1月30日9:30时前,登录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https://gkcf-middle.czt.zj.gov.cn),进入招投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1月30日9:30时在湖州浩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清远路699号福美达科技大厦4楼】开标。
投标人不能通过招标系统进行正常投标时,应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并在规定时间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将纸质应急投标文件壹份密封封装送达开标室进行应急投标,应急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范例”要求编制。
如投标人既通过招标系统投标,又进行应急投标,以系统投标为准。
除招标系统通知延长投标时间外,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应急投标为无效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https://gkcf-middle.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九、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浩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电话:0572-2568785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或招标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局投诉,联系电话:0572-2516517。
附件信息: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cUYpfcyGFP0CCif…(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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