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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夹浦镇零星建筑拆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6年度夹浦镇零星建筑拆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60万元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夹浦镇零星建筑拆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 6 年 2 月 5 日 9 : 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BDX-2026-1-16

项目名称: 2026年度夹浦镇零星建筑拆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00000

% ): 1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 (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2026年度夹浦镇零星建筑拆除服务项目1项600000完成 2026年度夹浦镇零星建筑拆除服务项目 需做的所有工作 。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 等详见 磋商 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三类人员”B 类证书。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

3.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 “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浏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

5.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 )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 202 6 年 2 月 5 日 9 : 00 (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 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1.开启时间: 202 6 年 2 月 5 日 9 : 00 (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 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投标说明

(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95763。

( 2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 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完成 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 24 /12975.html ),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 “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 CA锁,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2 . 提交(上传)响应文件说明

(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 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 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紫金南苑商铺 7号),收件人:邹工,联系电话:18268286263,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202 6 年 2 月 4 日 12:00时前。

( 3)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 ,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3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4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5 .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等政策。

7.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 “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 ——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 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8.其他说明

(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的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注:总公司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或属于同一单位的分支机构的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夹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新街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佘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6016429

质疑联系人:丁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0572-6016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紫金南苑商铺 7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268286263

质疑联系人:庄工

质疑联系方式: 188572108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 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

联系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 0572-60277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dyCD762F7oD74pu…(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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