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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履约验收公告

上虞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履约验收公告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11NMB1D023682025801

二、合同名称:框架协议物业合同

三、项目编号: 330604253031350000004

四、项目名称:上虞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梁江家苑园区(蒋丰路26号)

联系方式: 13587398086

供应商(乙方):绍兴绿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江广路114号

联系方式: 139675201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绿化养护

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每个园区每月不少于二次养护。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安排技术娴熟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注重安全生产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3.草坪修剪整齐雅观,草种生长旺盛四季常绿,平整,无坑注,无积水。乔木、花灌木、绿篱保障其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注重对枯死枝、病虫枝的修剪,树木修剪适度,通风透光。 4.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早发现,早防治,保证植物不受病虫害。 5.绿地卫生:修剪下来的枝条、草屑等产生的绿化垃圾日产日清。 6.补栽补种如发现有植株死亡和缺少,在发现后一周内,更换相同种类和高度的植物,及时浇水,保证成活率100%并通过甲方验收。 7.植物保护:每年过冬均需对园区内的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做到早治,防止扩大;做好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梳枝等措施。

服务期限: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服务地点:幼儿园各园区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周小芳、叶铃、李玉姣、郑菊飞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信息:

框架协议物业服务合同.pdf (4.2 M)

物业服务验收单.pdf (640.6 KB)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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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iRbHnRZSBS3RnY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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