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中医医院关于龙游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的调研公告
关于龙游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的调研公告[龙游县中医医院]
公告正文
为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提升中药服务质量,规范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拟对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开展市场调研,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龙游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2. 年预估采购金额: 290万/年
3. 供货期限:项目服务期 2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生产企业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符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及《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
4.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提供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成份的检测与控制证明。
7.拥有满足医院需求的仓储、运输能力,能保障药品及时配送(含紧急补货),确保临床用药不断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组成(按以下顺序整理,所有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 企业综合情况说明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市场调研情况表-见附件 1(含表1、表2)
- 质量控制体系相关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GMP认证相关资料等)
- 供应与服务方案、配套服务承诺
- 廉洁承诺书
2.提交形式:
( 1)将所有材料扫描整理为 PDF文件,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
( 2)同时提交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市场调研情况表 Excel格式电子版(无需盖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94037382@qq.com)。
4. 报名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14 日 17:00(逾期不予受理);
5. 联系人:施老师 0570-7211369
监督电话:童老师 0570-721 1698
四、市场调研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6年1月15日13:30
地点:龙游县中医医院 3号楼行政楼316会议室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调研仅为医院采购决策提供参考,不构成正式采购要约,医院无必须采购的义务。
2.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材料医院不予退还,将严格保密。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游县中医医院所有。
龙游县中医医院
2026 年 1 月 9 日
附件信息:
附件1: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市场调研情况表.xlsx (24.1 KB)
廉洁承诺书(1).docx (15.8 KB)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ZkMEaPHK31YNNVX…(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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