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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所属地区浙江省 · 湖州市
采购人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 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 1 〕 7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湖财预执〔2020〕219号)及《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21〕61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恒合【 2026】采004

二、项目具体内容:

1、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存放金额约 750 万元(以实际存放金额为准)。

2、存款期限包括:协定存款、 3个月定期、半年期定期、 1年期定期。

3、公款存放项目服务期限: 2 年。

4、本次招标将确定 1 家资金存放合作银行,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银行。

5、招标人有权对存款金额的存单数量分配,投标人需无条件响应。

6、招标人有权根据资金需求提前用款,投标人需无条件响应。

7、招标人不能保证公款资金存放额度数量及存放时间,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风险。

8、招标人存款提取顺序以存单到期日离用款日时间最近或综合考虑利息损失最少存单为优先提取,中标银行不得有异议。

三、银行服务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提供银行存款账户开立、资金存放结算、保密及解锁服务、对账服务、分账核算、各类查询、电话咨询、原路退款、网银操作、零钞兑换、安全保障等在内的一切配套基本服务。

3、中标银行须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为招标人提供免费一对一上门服务,若客户经理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标人。银行故障或招标人工作遇到疑问时,投标人应该能够 30分钟内及时响应招标人疑问或要求,并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问题。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 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甲方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6、如资金存放期间遇存放资金发生增减变动,中标银行必须无条件响应接受。

7、确保满足地方政府专项债的相关要求。

四、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 1)在湖州市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 2024 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内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 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2 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 6 年 1 月 23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1 3 : 3 0-17:00。

地点: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腊山路 298号天蓝大厦12楼 1201室)。

备注: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 /份,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湖州市中心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银行在报名前看清投标银行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银行应于 202 6 年 1 月 28 日 9: 0 0 时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腊山路 298号天蓝大厦1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 6 年 1 月 28 日 9: 0 0 时在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腊山路 298号天蓝大厦12楼)开标室开标,投标银行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银行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huzhou.gov.cn/ )

十、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杰峰电话: 0572-2156671/ 13906720267

地址:湖州市腊山路 298号天蓝大厦12楼 1201室

招标人: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 0572-2 257517

地址:湖州市太湖路 4888号

十一、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 6 年 1 月 23 日 16 : 3 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腊山路 298号天蓝大厦12楼,联系人:吴建萍,联系电话: 0572-2156671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G3ZXbiqDp51TQsx…(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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