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金额4214.50元,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7日至2027年10月27日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FW-ZJXD-107681
二、合同名称: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FJFWZJXD-202610350105026758
四、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号
联系方式:13375003837
供应商(乙方):福州市马尾区迅达汽车维修场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号
联系方式:138050991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汽车维修和保养 | 1(项) | ¥4,214.5000 | ¥4,214.50 | 技术规格:维修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等国家/行业标准,使用原厂合格配件(提供配件合格证、防伪标识),禁止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服务要求:(1)接到维修需求后2小时内响应,按约定时间完成维修,提供免费取送车服务;(2)维修前出具详细维修清单、报价单,经采购方确认后施工,严禁擅自增加维修项目;(3)提供不少于3个月/5000公里的维修质保期,质保期内非人为故障免费返修。 3. 验收要求:(1)维修完成后,供应商出具维修竣工报告、配件合格证明,采购方现场验收车辆性能、外观,确认符合要求后签字;(2)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返修,直至合格,逾期承担相应责任。 |
合同金额: 4,214.5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壹拾肆元伍角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7日至2027年10月2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7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金额4214.50元,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7日至2027年10月27日
关键信息
- 直接选定采购,金额4214.50元,履约期限1年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0f853ca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