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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更正公告

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的更正公告[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100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0000253210300000337-ZJ-25338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09:302026年1月30日09:30
2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五、商务要求,15.1条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前)等要素,保函到期后若尚未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则中标人应该重新开具保函,否则视为违约,支付后续签约合同总金额的5%的保函违约金。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若中标人未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采购人无需支付预付款。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前)等要素,保函到期后若尚未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则中标人应该重新开具保函,保函期限顺延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若中标人未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采购人无需支付预付款。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更正日期: 2026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医学工程部),陈老师(招标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5267047,0571-85267031

质疑联系人:李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5267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1061813

质疑联系人:苑洪春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106181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807798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tKPDT30iAhT%2Bi…(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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