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轿车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采购警用车辆,直接选定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47,400元,履约期限一年。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HW-ZJXD-108435
二、合同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轿车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6-049133
四、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30号
联系方式:13675011696
供应商(乙方):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35140600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仓山分局购买警用车辆 | 3(辆) | ¥115,800.0000 | ¥347,400.00 | 符合公安工作需要 |
合同金额: 347,4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9日至2027年10月2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2026年10月29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采购警用车辆,直接选定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47,400元,履约期限一年。
关键信息
- 直接选定采购,合同金额347,400元,履约期限一年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def77e1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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