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2026年10月至2026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2026年10月至2026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2026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清流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申报方案编制委托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清流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申报方案编制委托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清流县全域重点覆盖确定的拟纳入试点实施方案的养殖池塘集中区域、工厂化养殖车间及水产苗种生产设施所在乡镇。结合2025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农办渔〔2025]11号)申报大纲要求(有最新申报要求的以最新申报材料为准),编制2026年清流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研究项目的申报方案及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需按照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申报大纲标准要求进行编制,实施方案中单个项目内容应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要求。 2.需保证建设方案能够全面指导后续项目建设,提交的方案应符合有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方案中引用的申报条件(养殖面积、产量、确权率、尾水治理比例等)应与农办渔〔2025〕11号文及后续最新申报文件逐项对照,对尚不满足的条件须单独列明并提出整改或替代方案。 | 50.000000 | 2026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内容提要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2026年10月至2026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关键信息
- 编制清流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申报方案,预算50万元,预计2026年11月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按照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申报大纲标准要求进行编制
- 实施方案中单个项目内容应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要求
- 保证建设方案能够全面指导后续项目建设
- 提交的方案应符合有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3ad765c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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