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关于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
项目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没有公司参加投标。第三次和第四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最终也只有台州市路桥区新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符合上述条款要求,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为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保障传媒中心广告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唯一供应商为台州市路桥区新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新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商海南街6弄1号北栋一层(自主申报)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06日至 2026年0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
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 0576-89207066
传真: /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2129号(路桥广电大楼3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
联系人: /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及签到表.pdf (405.1 KB)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PKdw2oBocoaGsI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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