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2026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沙城街道城镇维护及数字城管处置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1400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01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 2026-2027年沙城街道城镇维护及数字城管处置项目 数量/单位: 2年 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 采购目录: C99000000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数字城管案件处置的,“两路两侧”的整改,道路路面维修路灯、公用设施类修理、小广告清理等工程。要求对纳入数字城管采集范围内的无主或无法明确产权的设施、未纳入养护的公共基础设施、偷倒的垃圾渣土(不包含公共养护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城市家具维修和背街小巷改造后由政府负责维护的项目,以及甲方临时指派的其它内容,其中不包含执法案卷、村级道路或主干道环卫案件,且须规定时限范围内解决问题。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合格,并符合通过数字城管平台相关要求。 ; 需按甲方规定时限内处置完毕。乙方需提供每个应急处置问题的处置前后照片远近景各一张、相关电子文档、书面文档等代整治资料。乙方要做到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并保证处置人员随叫随到。 ;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类事件,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要做到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由于不文明施工、处置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各类投诉。 ; 2026 年 3月 1 日至 2027 年 2 月 28 日 。 |
| 联系人 | 章晓 |
| 联系电话 | 18857751787 |
| 备注 | /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沙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01月07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Fmev1IwKq1r0yWc…(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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