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关于2026年度《新平阳报》报纸印刷与投递(运输)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关于2026年度《新平阳报》报纸印刷与投递(运输)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 2026年度《新平阳报》报纸印刷与投递(运输)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6年度《新平阳报》报纸印刷与投递(运输)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新平阳报>>是中共平阳县委机关报,确保<<新平阳>>报纸的印刷、投递工作,是有效保障我县重点工作宣传基础。结合周边及以往招标采购清单,拟定①4开4版0.385元/份②4开8版0.605元/份③4开12版0.790元/份④4开16版 0.996元/份⑤4开20版1.381元/份⑥4开24版1.591元/份⑦4开32版1.800元/份。
经项目介绍、专家咨询,专家小组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具体论证意见如下:1、<<新平阳报>>是中共平阳县委机关报,由平阳县融媒体中心经营,四开小报,通常为8个版面,特殊节点予以增减版。报纸全面覆盖平阳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以及各乡镇沿街店铺。目前,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目前我市范围内唯一一家同时可承接报纸印刷和投递业务的企业,为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也为更好对接项目,加强媒体合作,有利于我县重点工作的宣传。
2、2019年-2025年报纸印刷和投递业务由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旧名称: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接,考虑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的专业性及延续性,因此,建议由该单位继续提供服务。基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次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双澜世环创新中心2幢6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05日至 2026年01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0577-58121100
传真: /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西坑路4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真: /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2026年度《新平阳报》报纸印刷与投递(运输)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639.8 KB)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2anH9QAh3trsLsb…(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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