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中标公告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FW-ZJXD-109287
二、合同名称: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FJFWZJXD-202611350123027215
四、项目名称: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南东路15号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楼
联系方式:15039672527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罗源县凯德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凤南西路68号东方建材市场2号楼第10间店面
联系方式:137638898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车辆维修 | 4(1000) | ¥992.9971 | ¥3,971.98 | 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城区30分钟内予以响应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等。 5、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福建省公务车辆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维修项目及金额由该平台下载作为报销凭据。为用户建立车辆维修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送修单、派工单、结算单,质量承诺等相关资料,为用户随时查询提供数据,并建立虚拟旧件仓库,开展跟踪、提醒服务。6、供应商应对定点维修公务车辆提供年检服务,且不加收服务费,提供免费检测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且免收服务费。 7、所提供的零配件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正、副(品牌)身份证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旧件的回收工作,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其他的优质服务。 8、定期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每隔3个月(先到为准),由成交供应商通知车辆到厂进行例行的三清保养。 9、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维修、保养内容以及所签订的合约规定对业主车辆进行维修及保养,同一项目一个月内三次仍不能解决的业主有权将该项的维修工作转给其他厂家维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成交供应商须建立数字化管理手段,建立车辆档案,对维修/保养过的车辆详细登录具体细节,并注明维修、保养后的质保期,进行车辆跟踪服务,使车辆常年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11、维修质量保证:车辆维修/保养的操作和维护后的质量应符合DB35/T 164-2013 《汽车维护工艺规范》和GB/T18344-2025《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实行出厂合格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12、送修车辆经成交供应商维修/保养后须由维修单位的维修工、管理人员自检合格,并经送修人及业主的管理人员检验合格后共同签字确认才能出厂。 13、业主的有关管理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质量检查,对未按规定标准提供服务,或经鉴定发生因维修质量问题引起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之后视情处理。 14、成交供应商需有合格正规的厂房。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罗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省、市行业部门主管的监督和检查。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定点维修/保养承包合同以任何形式转包其他企业和个人。18、定点维修车辆维修过程中,定点维修企业不能随意更换零配件,能修复的必须尽量修,确实无法修理的,征得车辆使用单位的同意方可更换零配件,否则托修可以不予结算费用。 |
合同金额: 3,971.98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柒拾壹元玖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6年11月02日至2027年11月0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1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6年11月03日
公告原件
内容提要
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中标公告
关键信息
- 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金额3971.98元,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notice&id=598e369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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