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长街镇制种田改造提升项目预公告
宁海县长街镇制种田改造提升项目预公告
公告正文
宁海县长街镇制种田改造提升项目预公告
一、采购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温中代字 (2025)宁032
三、项目名称:宁海县长街镇制种田改造提升项目
四、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2个工作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采购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海县长街镇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 0574-59956521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 367号二楼203室
联系人:童静
联系电话: 0574-59976439、13566627412
质疑联系人:胡旭辉
质疑联系方式: 0574-599764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长街镇桃源中路 218号
传真: 0574-65265612
联系人:王老师
投诉电话: 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宁海县长街镇制种田改造提升项目.docx (289.7 KB)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OQRTfEq5JsX%2FU…(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