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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方式或需求公示

关于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方式或需求公示[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信息类型采购预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永康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项目预算1640.12万元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受永康市公安局委托,对永康市公安局信息化设备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有可能予以采纳,且需求公示意见不做书面回复。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6-xqgs673d50207a8b7d1d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3、是否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6-03-19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6年3月19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密封后送至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11695465@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4、联系人:钱海汇

5、联系电话: 0579-89295179

6、联系邮箱: 411695465@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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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6beNJG7p0smM6q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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