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第139届广交会宣传推广项目
浙江省商务厅第139届广交会宣传推广项目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项目名称:浙江省商务厅第139届广交会宣传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浙江省商务厅第139届广交会宣传推广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32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138届,成为浙江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平台。作为全球影响力最大的国内综合性贸易盛会,开展期间的宣传效果极其显著,多年来,浙江省商务厅在广交会展馆进行广告投放,在展示浙江整体外贸形象、宣传企业产品品牌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32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项目概况: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138届,成为浙江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平台。作为全球影响力最大的国内综合性贸易盛会,开展期间的宣传效果极其显著,多年来,浙江省商务厅在广交会展馆进行广告投放,在展示浙江整体外贸形象、宣传企业产品品牌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二)申请理由:
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是广交会承办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二级单位,独家经营广交会官网线上广告媒体、广交会展馆内广告牌 (含 LED 屏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会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商名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导向手册》等平面媒体,中央天桥共享空间宣传展示区、C 区平台展示区,中平台展示和活动及其他广告媒体等,且我省与该供应商已有超10年的广交会宣传合作。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要求,有关广交会广告资源,包括琶洲馆平面广告媒体、会刊及其他广告媒体,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指定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经营。该项目具有唯一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供货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79号801、802、803(半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16日至 2026年03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联系人:彭新幸
联系电话: 0571-87050479
传真: /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江省商务厅第139届广交会宣传推广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85.2 KB)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8a3SuNrmgiosI5J…(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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