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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机关 双港中学四楼报告厅改造及屋顶防水工程 (项目编号:ZYGP202611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机关采购双港中学四楼报告厅改造及屋顶防水工程,预算78.05万元,竞争性磋商,11月16日截止。

招标公告天津市教育培训截止 2026-11-16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投标截止2026-11-16 09:30
开标时间2026-11-16 09:30:00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机关
代理机构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78.05万元
项目编号ZYGP202611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天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60日内完工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双港镇政府
项目联系人王亚楠、王志娜、苏东芸、孙楠
联系电话022-28227838-803

公告正文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机关双港中学四楼报告厅改造及屋顶防水工程 (项目编号:ZYGP202611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双港中学四楼报告厅改造及屋顶防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P20261104

项目名称:双港中学四楼报告厅改造及屋顶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512万元

最高限价:78.051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否78.051278.0512房屋修缮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 双港中学四楼报告厅进行改造及屋顶防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6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 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任命书并加盖公章(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注: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5日到 2026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

方式:A.现场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B.网络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本项目项目编号+文件费”。(2)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账号:77100078801800000461。(3)汇款后,请将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汇款信息截图、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书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ianjinzhongyan31@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方视为有效。】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1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1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双港镇政府

联系方式:022-28594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公建225

联系方式:022-2822783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楠、王志娜、苏东芸、孙楠

电话:022-28227838-80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5日

内容提要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机关采购双港中学四楼报告厅改造及屋顶防水工程,预算78.05万元,竞争性磋商,11月16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78.05万元
  • 竞争性磋商
  • 11月16日截止
  • 面向中小企业
  • 需具备相关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原始公告:https://ggzy.zwfwb.tj.gov.cn/p54/1792114.htm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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