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二次挂牌)(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32026GZ1000039-2)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公告起始日期2026-11-05,公告截止日期2026-11-11
公告正文
| 交易项目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 |||||
| 项目编号: | 2026110503741 | 监测编号: | G32026GZ1000039-2 |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26-11-05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11-11 | |||
| 公告周期: | 5个工作日 | 发布媒体名称: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网 | |||
| 标的所在地: | 贵州省铜仁地区522229 | 标的所属行业: | 采矿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 |||
| 一、转让方简况 | ||||||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2026110503741 | |||
| ZRF-03152-1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滨江花园C区1号楼一楼 | |||||
| 法定代表人: | 严政 | |||||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00 万元 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600MACJT49J8W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 信息监管 | ||||||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2026110503741 | |||
| 数据编号 | XXJG-03171-1 | 机构属地市编码 | 522200 | |||
| 关联转让方编号 | ZRF-03152-1 | |||||
| 国资监管类型 | 地方 |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贵州省铜仁地区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602MAE6N2U50R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批准机构类型 | 集团(控股)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纪要 | |||||
| 批准文号 | [2026]第1号 | |||||
| 批准日期 | 2026-06-06 | |||||
| 标的所在地: | 贵州省铜仁地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采矿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2026110503741 831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九龙西路水晶工业园路口 | |||||
| 法定代表人: | 郝蕾 | |||||
| 成立时间: | 2023-07-25 | |||||
| 注册资本: | 1500.000000 万元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628MACPG9PD9G |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基础地质勘查;矿山机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职工人数: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数据编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831 | 1 | 贵州钜兴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94.00000 % | |||
| 831 | 2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 |||
| 标的企业财务信息 | ||||||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2026110503741 | |||
| ZRFCW-00771 |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2025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3.227833 | 3.227833 | 0.000000 | ||||
| 审计机构: | 贵州弘创会计师事务所 | |||||
| 审计基准日: | 2025年8月31日 |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年报 | ||||||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2026110503741 | |||
| 数据编号 | PGXX-03045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贵州晟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铜 仁 市 新 能 锰 业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4-17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31 |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 流动资产 | 3.230000 | 3.230000 | ||||
| 非流动资产 | 0.000000 | 0.000000 | ||||
| 资产总计 | 3.230000 | 3.230000 | ||||
| 负债总计 | ||||||
| 净资产 | 0.000000 | 0.000000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000000 | |||||
| 转让标的单价评估值(万元) | ||||||
| 披露信息表 | ||||||
| 项目编号 | 2026110503741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 |||
| 数据编号 | PLXXB-03271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的其他原股东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完全了解标的公司的情况,并接受标的公司现状等一切情况。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5、标的的其他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6、股转转让涉及到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标的暂无实际经营活动,未产生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账面无发生额,没有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8、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共1500万元,其中转让方: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0.0001万元,持股6%,实缴注册资本金占认缴股权比例为0%,直到公司股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出资人实缴资本是人民币0元。标的企业股东信息变更后,按照《公司法》由受让方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 ||||
|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 |||||
|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股权情况: |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股权申请 | |||||
| 主表编号 | 姓名 | 现持有股权比例 | 拟受让股权比例 | 受让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 |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及改变方向 |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及重组内容 |
| 受让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 | ||||||
|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及改变方向: | ||||||
|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及重组内容: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分期支付 | |||
| 风险提示: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将暂扣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2、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在收到交易所发出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将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受让方的部分交易价款,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 价款支付时间: | ||||||
| 交易条件: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 | 无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
| 交纳金额: | 0.0501万元 | |||||
| 交纳时间: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其它 | ||||
| 保证金交纳事项: | ||||||
| 保证金返还: | ||||||
|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 信息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主报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 五、转让方承诺 | ||||||
| 本转让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确认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负义务 | ||||||
|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股权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 七、附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 ||||||
|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暂扣的决定: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暂扣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交易所作出暂扣交易保证金决定,该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交易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交易所,交易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委托方凭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向交易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交易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交易所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 ||||||
| 报名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 1意向受让方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营业执照 6企业公司章程 7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须知(产股权类) 9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须知(产股权类) | |||||
| 其他附件: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取标准(产股权类).docx 交易保证金须知(产股权类).docx 意向受让申请书(产股权).doc | |||||
| 其他附件: | 1.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取标准(产股权类).docx 查看 编辑 下载 下载记录 2. 交易保证金须知(产股权类).docx 查看 编辑 下载 下载记录 3. 意向受让申请书(产股权).doc 查看 编辑 下载 下载记录 | |||||
| 八、交易所联系信息 | ||||||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2026110503741 | |||
| 数据编号 | LXR-03327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伊铭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8685469304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prechina.net/ |
内容提要
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6%股权转让,公告起始日期2026-11-05,公告截止日期2026-11-11
关键信息
- 公告起始日期2026-11-05,公告截止日期2026-11-11
- 标的所在地贵州省铜仁地区
- 转让方贵州省新盛锰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标的企业贵州新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股权6%
原始公告:https://ggzy.guizhou.gov.cn/tradeInfo/detailHtml?metaId=127828430361631539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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