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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晟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GE 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编号:GGZC2026-C3-210293-GXSJ)的更正公告

平南县人民医院GE 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更正付款条件,项目编号GGZC2026-C3-210293-GXSJ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采购人平南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广西晟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GGZC2026-C3-210293-GXSJ
采购方式变更公告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瑞雁大道69号
项目联系人杨工、施工
联系电话0775-3334562

公告正文

广西晟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GE 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编号:GGZC2026-C3-210293-GXSJ)的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6-11-0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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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GZC2026-C3-210293-GXS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GE 64排CT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

11

月

04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

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

5

.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成交供应商完成对应服务进度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

3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分阶段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供应商完成对应服务进度且合格后,自合同生效满6个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60日内,支付至当年维保费用的50%;维保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后60日内,支付剩下的50%维保费用。

▲

5

.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成交供应商完成对应服务进度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

3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分阶段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供应商完成对应服务进度且合格后,自合同生效满6个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

及请款资料

60日内,支付至当年维保费用的50%;维保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

及请款资料

60日内,支付剩下的50%维保费用。

更正日期:

2026年

11

月

05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南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平南县平南街道瑞雁大道

69号

联系方式:

0775-783596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晟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桂平市金贵花园

20栋108商铺

联系方式:

0775-3334562

3.

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

杨工、施工

联系方式:

0775-3334562

内容提要

平南县人民医院GE 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更正付款条件,项目编号GGZC2026-C3-210293-GXSJ

关键信息

  • 更正付款条件

原始公告:http://ggzy.jgswj.gxzf.gov.cn/jyxx/001002/001002008/001002008002/20261105/0aa9d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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