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江门新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粤澳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01
广东省江门新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粤澳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公告正文
关于 “ 广东省江门新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粤澳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01
各潜在投标人:
“ 广东省江门新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粤澳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现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 P2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款“履约担保”中原内容:“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办理保函业务资格的其他商业银行提供。” 现修改为: “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具有办理保函业务资格的其他商业银行提供。”。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银湖湾风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提要
广东省江门新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粤澳园区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第二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关键信息
- 招标文件P20页第7.3.1条款履约担保内容修改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无
原始公告:https://zbtb.gd.gov.cn/#/jygg/v2/GBUYTHY2024A03145A01/A/A06?rowGuid=21183125869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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