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总工期610天
公告正文
1.标段编号:A01-440605-2025-0065-004-2026-01;2.总工期共6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原因除外)等因素而延后。承包人应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建报监、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达到开工条件,发包人予以配合。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按期开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20000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内容提要
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博爱湖学校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总工期610天
关键信息
- 总工期610天
- 承包人30日内完成报建报监
- 违约金20000元/天
原始公告:https://zbtb.gd.gov.cn/#/jygg/v2/A4406010001000853004/A/A013?rowGuid=2118162005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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