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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 2026年度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新增诉讼档案及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26-JN-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 2026年度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新增诉讼档案及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26-JN-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预算60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 2026年度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新增诉讼档案及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项目 (项目编号:ZDZB2026-JN-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新增诉讼档案及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1楼1A02房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6-JN-003

项目名称:2026年度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新增诉讼档案及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是6060档案管理服务完成2026年度新增诉讼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数量预计约450万页,具体数量按实加工量结算。扫描档案内容、质量、进度按照要求执行,加工的成品数据通过移动硬盘和光盘备份各一套;新增诉讼档案数据挂接至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中并装订卷宗;对立案庭产生的立案卷宗进行同步电子化、数字化处理并进行编页,挂接至电子卷宗管理系统中并装订案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工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在开标时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若无2025年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13日到 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1楼1A02房间

方式: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一楼1A02房间报名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1楼1A02房间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1楼1A02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40号

联系方式:28572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1楼1A02房间

联系方式:022-8863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龙

电话:022-88639000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3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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