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天津市北部山区生态保护PPP项目优化调整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2604G-B06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市北部山区生态保护PPP项目优化调整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2604G-B065)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项目预算50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市北部山区生态保护PPP项目优化调整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2604G-B06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部山区生态保护PPP项目优化调整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604G-B065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部山区生态保护PPP项目优化调整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是505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84号)及《天津市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应通过降本增效、按效付费、加强运营监管等手段开展存量PPP项目优化调整工作,从而降低财政支出责任并实事求是调整实施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修正运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而保障项目平稳运营。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内容应包括投资回报率与融资利率调价机制调整、资产范围调整、实施机构的权利与义务调整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16日到 2026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35号亚太大厦-2004(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区分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35号亚太大厦-2004(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区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磋商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的规定收取保证金:10000元整。(1)收取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2)电汇要求:供应商对公账户汇款,汇款信息需注明所投项目,分包需注明包号。(3)支票要求: ①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②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③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选择一种方式。(4)保函(保险)要求: ①电子保函(保险)应注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分包需注明包号发送至caiwu@jzqczb.com.cn。 ②纸质保函(保险)应递交原件。(5)汇款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账号:120066016018000012005 行号:301110000199 2.注意事项(1)磋商保证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上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二)项目联系人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联系方式:022-2329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旭

电话:18698049482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6日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