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HX-2026-4-095)合同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HX-2026-4-095)合同公告
公告正文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静海区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HX-2026-4-095)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合同编号:津采同〔2026〕388634号
二、合同名称:天津市静海区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HX-2026-4-095
四、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曙光道1号
联系方式:022-28942515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科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静海区津德路87号
联系方式:186227867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静海区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对2026年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独流、台头、良王庄、梁头、王口、双塘、沿庄、陈官屯9个乡镇小麦实施一喷三防,任务面积合计162962亩。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4.9(万元)
合同金额: 84.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供方要熟知全区地理位置,曾承担过植保无人机飞防项目作业任务,具有植保无人机防治病虫害资质、有实力、信誉良好,喷防作业不得出现转包分包行为。 2.供方要熟悉飞防项目操作流程,能有效协调镇、村落实完成防治任务。能按照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和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有关村签订“小麦一喷三防服务协议”、完成防治任务,填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确认单,并及时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3.供方具有日平均作业能力1.5万亩以上,且飞防作业经验丰富的团队。 4.飞防作业规范及相关要求:(1)供方应遵守关于农业航空植保相关法规及团体标准的规范和要求;飞防人员必须接受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2)供方掌握农药科学使用知识,并按照科学安全用药操作规范进行配药与作业。(3)供方要严格遵守植保无人机相关的飞防参数要求和飞防作业要求。(4)无人机作业确保无遗漏,无盲点、无死角喷药。对于载荷50L—70L的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较为适宜的作业参数为施药液量2.5L/亩—3.5L/亩,飞行高度3m—4m,飞行速度5m/s—7m/s,作业喷幅7m。(5)严格防范药液漂移导致的人畜中毒及蜂、鸟、鱼、蝉、虾、泥鳅等药害事件发生。由作业造成的一切不可预见的后果和次生灾害由供方负全责。 5.需方随时进行作业质量跟踪检查,并及时将检查作业情况通知供方,以便不断提高作业质量。 6.供方安排工作人员、服务车辆、生活、交通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7.供方要设置对比试验,用可信的数据说明作业效果。喷防结束后,对防治效果进行验收,抽取不少于10%的作业面积进行考核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通过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有效延长灌浆期,遏制病虫暴发流行,增加粒重,实现减量增效,力争将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3%以内,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5%以上。 8.供方实施防治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并向需方汇报,保障作业质量。如达不到飞防技术参数要求,供方应当立即停止防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如果供方不能解决问题,视供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期限:按照需方要求待病虫害达到防治指标后开始防治,大约5月8-5月22日完成防治任务。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独流、台头、良王庄、梁头、王口、双塘、沿庄、陈官屯9个乡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科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2075301040001465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农行静海胜利南路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MA05W79C02
企业办公电话:18622786762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05月14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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