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及单产提升等项目市级核验 (项目编号:KQZX-2026-2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及单产提升等项目市级核验 (项目编号:KQZX-2026-25)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预算93.32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及单产提升等项目市级核验 (项目编号:KQZX-2026-2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及单产提升等项目市级核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X-2026-25

项目名称:耕地种植用途动态监测及单产提升等项目市级核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32万元

最高限价:93.3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是73.3273.32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天津市主要粮食作物种植范围遥感监测(详见磋商项目要求)
第2包是2020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2026年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及绿色高产高效等项目市级核验(详见磋商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交相关成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第一包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9日到 2026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63083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联系方式:022-23858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姗姗、侯刚、李文怡

电话:022-2385803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8日

公告原件

下方为公告原件 PDF,可直接翻阅;若显示空白(该站不允许被嵌入),请点右侧「在新窗口打开」在新窗口打开 ›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