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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购置派遣员工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6-2-129)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购置派遣员工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6-2-129)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
所属地区天津市
采购人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
项目预算1111.5万元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购置派遣员工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6-2-12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

项目概况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购置派遣员工劳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6-2-129

项目名称: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购置派遣员工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11.5万元

最高限价:1111.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是1,111.51,111.5其他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开标当日17: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 投标人应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2日到 2026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至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8室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第四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二)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三)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 2.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辛道 20 号 3. 联系人:毛立东 4. 联系方式:022-27716895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辛道20号

联系方式:022-27716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28256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王春林

电话:022-2825693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2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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