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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老港镇绿化及零星道路养护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2027年绿化及零星道路养护服务,预算495万元,投标截止2026-11-30 09:30,开标同日同时间。

招标公告上海市交通运输截止 2026-11-30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投标截止2026-11-30 09:30
开标时间2026-11-30 09:30:00
所属地区上海市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495万元
项目编号310115144260910133621-153807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暂定起讫日期为2027年1月1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止
采购人地址老港镇建中路7号
项目联系人曲冰、经办人2
联系电话68541155-96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7年老港镇绿化及零星道路养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5144260910133621-15380724

项目名称: 2027年老港镇绿化及零星道路养护服务

预算编号: 1526-W14436313

预算金额(元): 495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495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48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2027年老港镇绿化及零星道路养护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9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提供老港公园、工业园区、一村一景、零星绿化养护及21条零星道路等进行养护工作,内容包括绿化养护、除草、除虫、修剪、更换花草及道路路况、附属设施、行道树养护等,设备维修保养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投诉处理等。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暂定起讫日期为2027年1月1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包类别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服务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3日至 202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老港镇建中路7号

联系方式: 021-58051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 68541155-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冰、经办人2

电话: 68541155-962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2027年绿化及零星道路养护服务,预算495万元,投标截止2026-11-30 09:30,开标同日同时间。

关键信息

  • 预算495万元
  • 投标截止2026-11-30 09:30
  • 服务期限一年
  • 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zfcg.sh.gov.cn/site/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J2aP%2BE1dN5UEI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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