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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陵大街45号院部分电力设施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北陵大街45号院部分电力设施进行改造,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预算1200万元。

招标公告辽宁省能源电力截止 2026-11-15 10: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0
投标截止2026-11-15 10:00
开标时间2026-11-15 10:30:00
所属地区辽宁省
采购人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20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项目联系人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北陵大街45号院部分电力设施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0

项目概况

北陵大街45号院部分电力设施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65921

项目名称:北陵大街45号院部分电力设施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25072.83

最高限价(元):1125072.83

采购需求: 查看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北陵大街45号院部分电力设施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商务要求

格式15

商务条款响应表

包组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
★1工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2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计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5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等)、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等一些其他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量清单自行考虑所有风险。
★7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供应商采购的工程所有材料均须是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供应商应知晓其中的风险,充分考虑材料、设备的质量及成本进行报价,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施工涉及的清单之外的拆除和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费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及其他不可预见发生的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4、本项目产生的水、电等费用需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需要具备多处同时施工能力,确保工期按要求完成。供应商应考虑相应人工成本及管理成本。6、在施工期间及工程移交前,项目经理应保证到位率,无特殊原因,必须每天保证出勤,并按采购人或者项目管理(含监理)人确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到位履行相关职责。7、如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违约责任按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8、供应商需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竣工验收时工程档案及结算资料齐全。
★8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质量保证期:2年,工程缺陷责任期1年。
★10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将合法有效的(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7)主要人员社保证明;(8)业绩;(9)诚信投标责任书、保密承诺等原件交由采购人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
★11其他要求:1、施工方需与甲方签订监管安全责任书,接受甲方监督管理。2、施工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时间段施工。
其他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原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也予以认可)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含)以上、承修类三级(含)以上、承试类三级(含)以上;同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级别为?B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无须到场。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zxzb@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详见采购文件格式20),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

联系方式: 18604003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 18642000769、024-86906680

邮箱地址: lnzx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乐分理处

账户名称: 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40101040001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晓旭、刘硕、许力丹

电 话: 18642000769、024-86906680

附件:

内容提要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北陵大街45号院部分电力设施进行改造,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预算1200万元。

关键信息

  • 预算1200万元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15 10:00
  • 开标时间2026-11-15 10:30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610/t20261020_27523111.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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