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预算98000元。

招标公告四川省政务采购截止 2026-10-29 17: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投标截止2026-10-29 17:00
所属地区四川省 · 泸州市
采购人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无
项目预算10元
中标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所属行业政务采购
信息来源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综合办公楼五楼
项目联系人邓兴林
联系电话0830-4281912

公告正文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0-22 15:08:58 来源: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 核销 实施服务项目 ” 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为 98000元 ,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 采购人: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

三、 采购预算金额: 98000元

四、拟推荐供应商: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陈述:

2018年9月,四川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施范围,提到了根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财政厅已向财政部申请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以全省大集中的模式完成了系统建设工作,各用票单位统一运用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5月30号,通过单一来源中标四川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单[2018]3号)。四川省财政部门均已使用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现纳溪区拟对原有电子票据系统的传参标准、传参范围、冲红接口查询、冲红接口控制进行整理改造等工作内容,是建立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同时须实现与全省财政联网查询,由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该系统的知识产权且数据具有非常高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只有原系统供应商清楚源代码、系统结构和数据库结构,才能确保升级改造服务及时、准确、安全、高效,其他第三方公司无法进行升级改造。

拟定供应商: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号博思软件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3日9: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综合办公楼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兴林

联系电话: 0830-4281912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交易结果

交易结果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356adee2-128e-4c75-a032-836622d6013c

发布时间: 2026-10-22 15:08:58 来源: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29

原文链接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 核销 实施服务项目 ” 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为 98000元 ,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 采购人: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

三、 采购预算金额: 98000元

四、拟推荐供应商: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陈述:

2018年9月,四川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施范围,提到了根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财政厅已向财政部申请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以全省大集中的模式完成了系统建设工作,各用票单位统一运用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5月30号,通过单一来源中标四川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单[2018]3号)。四川省财政部门均已使用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现纳溪区拟对原有电子票据系统的传参标准、传参范围、冲红接口查询、冲红接口控制进行整理改造等工作内容,是建立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同时须实现与全省财政联网查询,由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该系统的知识产权且数据具有非常高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只有原系统供应商清楚源代码、系统结构和数据库结构,才能确保升级改造服务及时、准确、安全、高效,其他第三方公司无法进行升级改造。

拟定供应商: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号博思软件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3日9: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综合办公楼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兴林

联系电话: 0830-4281912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2日

内容提要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国库支付和票据管理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纳溪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及智能核销实施服务项目,预算98000元。

关键信息

  • 项目预算98000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拟推荐供应商
  • 公示期5个工作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无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7/002007001/20261022/356adee2-128e-4c75-a03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