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农业农村局昭觉县农村(含自发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就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修改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报价内容,新增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条款,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312026000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昭觉县农村(含自发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4.5.投标报价内容
更正内容:
更正后为:一、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二、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
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 %;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 %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 %;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65 %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65 %;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四川省昭觉县新城镇解放路23号
联系方式: 0834-833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正世元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五段87号领地.海月里16幢2层207-208铺
联系方式: 0834-3333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女士
电话: 0834-3333789
四川正世元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内容提要
昭觉县农业农村局就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修改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报价内容,新增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条款,其他内容不变。
关键信息
- 更正投标报价内容,新增异常低价审查
- 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5%将触发审查
- 异常低价须现场提供成本书面说明
- 其他采购内容不变,按原文件执行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zgg/202610/t20261021_2753579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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