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2026年档案寄存服务项目的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2026年档案寄存服务项目的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公告正文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 11NMB2F0548220251401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上海市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2026年档案寄存服务项目的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1-06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甲乙双方于 2026年1月6日签订了《上海市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 2026 年档案寄存服务项目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现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原合同的服务期限。
双方同意将原合同的服务期限变更为2026年1月6日至2027年1月5日。
变更日期: 2026-01-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本协议外,原合同其他条款内容不受影响,继续履行;
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上海市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
电话: 53309366-8533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zfcg.sh.gov.cn/site/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XIbuOfAHJe9N8mEq…(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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