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127.7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公告
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127.7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招标
公告正文
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127.7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2 16:08:02 来源: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宜宾市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约 127.78 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挂牌 公告
受 宜宾市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委托,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本次 资产 挂网 招租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 宜宾市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约 127.78 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位置: 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一组;
(三)面积:约 127.78 亩
( 四 ) 出租 价格 : 650 元 / 亩 / 年。
( 五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之后一年一付。
(六)履约保证金: 83057 元,签订合同之日足额缴纳。
特别提醒:
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价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需提交资料
1. 交易委托申请书。
2.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三、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仅限合规农业种植、特色种养、农作物、果蔬、中药材等农业经营使用,严禁改变耕地用途、严禁非农化、非粮化、严禁违规搭建、严禁挖沙取土、严禁污染土地。
四 、 交纳 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 2000 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开户行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 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五、竞价方式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按照 网络 竞价方式竞价。
(一) 网络 竞价规则:本次出让以 总价 650 元 / 亩 / 年 为底价 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20 元 / 亩 / 年 。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 二 ) 网络 竞价时间: 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于交易双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 网络 竞价活动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参与 网络 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 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 网络 竞价的。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 千分之五 向竞得人收取(不足 300 元的按 照 300 元收 取 ) , 竞得人在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转入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老师: 1 8780634369
联系地址: 长宁县竹海路二段 61 号县公路养护段办公区三楼。
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交易结果
交易结果
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127.7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公告
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127.7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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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10-22 16:08:02 来源: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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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约 127.78 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挂牌 公告
受 宜宾市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委托,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本次 资产 挂网 招租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 宜宾市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约 127.78 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位置: 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一组;
(三)面积:约 127.78 亩
( 四 ) 出租 价格 : 650 元 / 亩 / 年。
( 五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之后一年一付。
(六)履约保证金: 83057 元,签订合同之日足额缴纳。
特别提醒:
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价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需提交资料
1. 交易委托申请书。
2.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三、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仅限合规农业种植、特色种养、农作物、果蔬、中药材等农业经营使用,严禁改变耕地用途、严禁非农化、非粮化、严禁违规搭建、严禁挖沙取土、严禁污染土地。
四 、 交纳 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 2000 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开户行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 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五、竞价方式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按照 网络 竞价方式竞价。
(一) 网络 竞价规则:本次出让以 总价 650 元 / 亩 / 年 为底价 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20 元 / 亩 / 年 。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 二 ) 网络 竞价时间: 以系统显示为准。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于交易双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 网络 竞价活动结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参与 网络 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 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 网络 竞价的。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 千分之五 向竞得人收取(不足 300 元的按 照 300 元收 取 ) , 竞得人在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转入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老师: 1 8780634369
联系地址: 长宁县竹海路二段 61 号县公路养护段办公区三楼。
成都农交所宜宾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内容提要
长宁县花滩镇大坡村127.7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招标
关键信息
- 土地面积127.78亩
- 出租价格650元/亩/年
- 履约保证金83057元
- 竞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7/002007001/20261022/8a09bf6f-7edb-4fe8-9d3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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