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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坤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补充耕地(存量)质量鉴定项目的更正公告

丽水市坤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补充耕地(存量)质量鉴定项目的更正公告,项目编号331181263180010000032-KTCG20261020号,更正内容涉及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评审办法和细则。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4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丽水市坤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40万元
项目编号331181263180010000032-KTCG202610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6102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1181263180010000032-KTCG202610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泉市补充耕地(存量)质量鉴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错误重新上传竞争性磋商文件
2第二章 采购需求四、商务要求 1、支付条件 (1)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作为预付款,后续款项按实结算;预付款仅为暂计,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验收通过面积为准。 (2)完成资料审查整合、实地踏勘后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合格,编制相应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完成 “浙农田” 上图入库后、提供项目成果材料,按照实际合格亩数 × 单亩中标服务费的 50%结算支付。 (3)工作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通过市级、省级复核后,按照实际合格亩数 × 单亩中标服务费的 10%结算支付。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鉴定结果经市级鉴定审核或省级抽核被否决、退回重做的,相关整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履约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成果需通过验收或上级部门检查。 3、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结算总价=成交综合单价(元/亩)x实际验收通过的补充耕地面积,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400000.00元(肆拾万元整)。各期应付结算款项均应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预付款随后续进度款逐步扣回,预付款全部扣完后再正常支付剩余应付价款。 (2)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前(含预付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金额的税费发票,供应商未及时提供税务发票而导致采购人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按其要求执行。 (4)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四、商务要求 1、支付条件 (1)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作为预付款,后续款项按实结算;预付款仅为暂计,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评价后亩数面积为准。 (2)完成资料审查整合、实地踏勘后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合格,编制相应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完成 “浙农田” 上图入库后、提供项目成果材料,按照实际评价后亩数 × 单亩中标服务费的 50%结算支付。 (3)完成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评价后亩数 × 单亩中标服务费的 10%结算支付。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鉴定结果经市级鉴定审核或省级抽核被否决、退回重做的,相关整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履约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成果需通过验收或上级部门检查。 3、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结算总价=成交综合单价(元/亩)x实际评价的补充耕地面积,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400000.00元(肆拾万元整)。各期应付结算款项均应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预付款随后续进度款逐步扣回,预付款全部扣完后再正常支付剩余应付价款。 (2)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前(含预付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金额的税费发票,供应商未及时提供税务发票而导致采购人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按其要求执行。 (4)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3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八、款项支付 1.(1)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作为预付款,后续款项按实结算;预付款仅为暂计,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验收通过面积为准。 (2)完成资料审查整合、实地踏勘后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合格,编制相应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完成 “浙农田” 上图入库后,提供项目成果材料,按照实际合格亩数 × 单亩中标服务费的 50%结算支付。 (3)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通过市级、省级复核后,按照实际合格亩数 × 单亩中标服务费的 10%结算支付。八、款项支付 1.(1)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作为预付款,后续款项按实结算;预付款仅为暂计,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乘以实际评价后亩数面积为准。 (2)完成资料审查整合、实地踏勘后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合格,编制相应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完成 “浙农田” 上图入库后,提供项目成果材料,按照实际评价后亩数 × 单亩中标服务费的 50%结算支付。 (3)完成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评价后亩数 × 单亩中标服务费的 10%结算支付。
4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项目团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可得分: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壤学或地理信息或土地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的,得 1 分,本项合计最高得 3 分; ②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土地管理、地理信息、土地调查、土地规划、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测绘和城乡规划以及工程类、勘查类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 2 分,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同一人员、同一专业不能重复计分) ③项目团队其他专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并承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人员。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项目团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可得分: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壤学或地理信息或土地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的,得 1 分,本项合计最高得 3 分; ②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土地管理、地理信息、土地调查、土地规划、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勘查类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 2 分,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同一人员、同一专业不能重复计分) ③项目团队其他专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并承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人员。

更正日期: 2026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按照此变更公告内容执行,其他部分不变。对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776610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3957055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丽水市坤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东茶路二村自建房F组团33号楼三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7211058

质疑联系人:吴海梅

质疑联系方式: 0578-7211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8-7760601

内容提要

丽水市坤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补充耕地(存量)质量鉴定项目的更正公告,项目编号331181263180010000032-KTCG20261020号,更正内容涉及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评审办法和细则。

关键信息

  • 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错误,调整商务要求、结算方式,修改评审办法和细则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rOHu5Errb2%2Fg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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