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浦口涝区治理工程勘察、测量、设计采购项目
醴陵市浦口涝区治理工程勘察、测量、设计采购项目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浦口涝区治理工程勘察、测量、设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 202 5 】 00254 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BX-202 5 -CG -0 12
4、采购项目预算: 870000 .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
| 1 | 醴陵市浦口涝区治理工程勘察、测量、设计采购项目 | 详见采 购需求 | 1 | 87 0000.00 | 87 0000.00 | ¨ | ¨ |
说明: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承诺函;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 专门面向: t 中小企业 t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在该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证明材料;
( 3)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 4)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36个月前至少2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类似业绩与本项目相关),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本项目公告期间的查询记录。)
7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8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 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 6)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2、其他说明:
(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章;
( 2)失信被执行人、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均须是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均须是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印章打印章以及电子签名,否则视为不合格。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并按顺序编制页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一式 3 份,原件报名现场查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1 月 09 日 1 6 :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阳三石街道伏龙村丰泥塘组),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 2 )联系人:王梓衡
( 3 )电话: 15973301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称:湖南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地址:醴陵市阳三石街道伏龙村丰泥塘组
( 3)联系人:张宇俊、阳小文
( 4)电话:0731-23167328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8X7jQE…(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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