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临武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公告正文
| 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临武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 公示日期:2026年01月04日 | |||||
| 采购人的临武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临武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预算金额:¥ 14,454,000.00 | |||||
|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 1 | 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 垃圾处理服务 | 项 | 1 | 14,454,000.00 |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 |||||
| 1.名称: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肖家原罗卜安煤矿 | |||||
|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
|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湘发改能源[2019]888号)的通知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规划(2022-2030年)》(湘发改能源[2022]670号)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相关督办要求。 | |||||
|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
| 论证时间 | 2025-12-25 | ||||
| 论证地点 | 众鑫天和咨询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
| 论证意见 | 1、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湘发改能源[2019]888号)的通知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规划(2022-2030年)》(湘发改能源[2022]670号)的通知的要求,以及省市相关督办要求,临武县生活垃圾纳入嘉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服务范围。2、嘉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由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独资建设及运营。嘉禾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与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30年,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嘉禾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唯一的特许经营权机构。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以及《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向嘉禾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 ||||
| 专家成员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 宁小兵 |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 | 高级工程师 | |||
| 廖丰华 | 郴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
| 周 莉 |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 | 高级工程师 | |||
| 六、公示期限:自2026-01-05至 2026-01-09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 |||||
|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名称:临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地址:临武县解放南路243号 | |||||
| 联系人:临武县采购人 | 联系电话:6388110 | ||||
| 2、监管部门名称: 临武县财政局 | |||||
| 地址:郴州市临武县财政路28号 | 联系电话:0735-6334513 | ||||
|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附件信息:
成交明细.jpg
报价明细清单.jpg
中小企业声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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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4GI2WY…(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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