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霞阳镇县级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维修改造项目
炎陵县霞阳镇县级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维修改造项目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炎陵县霞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湖南中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炎陵县霞阳镇县级易地搬迁安置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炎陵县霞阳镇县级易地搬迁安置区维修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炎陵县霞阳镇县级易地搬迁安置区(炎西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炎发改审〔 2025 〕 31号
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5.工程内容:县级易地搬迁安置区内安置房屋面维修改造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实际施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 26 年 01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 26 年 03 月 31 日。
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一次交验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玖拾万零陆仟捌佰柒拾捌元陆角陆分(小写)( 906878.66 元)
2.合同价格形式:详合同专用条款的相关约定。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黎清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2 )通用合同条款;
( 3 )技术标准和要求;
( 4 )施工图纸;
( 5 )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6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 25 年 12 月 31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炎陵县霞阳镇人民政府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两份,承包人执两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2BUxK…(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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