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民医院脊柱内镜手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门县人民医院脊柱内镜手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正文
石门县人民医院脊柱内镜手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8
石门县人民医院的石门县人民医院脊柱内镜手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石门县人民医院脊柱内镜手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政府采购编号: 石财采计[2025]000613
委托代理编号:HFCG-2025-167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是否允许联合体:第1包:否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 分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
| 1 | 石门县人民医院脊柱内镜手术系统采购项目 | 详细 | 700000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1 | 石门县人民医院脊柱内镜手术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否 | 否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包名 |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 第1包: | 本包仅限中小企业参标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仅限三类)或备案凭证(仅限二类),供应商为制造商的还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仅限一类) |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文件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并入采购代理费中,不另行收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01-09--2026-0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或《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dggzy.net)自行下载。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01-20 09:30
开标时间:2026-01-20 09:30
开标地点:尧业国际大酒店23楼会议室(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开发区梯云东路与武陵路交叉口西北角)
五、其他说明
1、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制度,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德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常财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保证金。
2、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文要求,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要求提供相应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声明函,后果自负。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门县人民医院
地址:楚江街道渫阳路198号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159736529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红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沙河社区常德大道(和瑞欢乐城二期16栋26楼2618-2623号)
联系人:杨鹏
联系电话:0736-7711699
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标准:按石财通【2021】18号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1.5%收取。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1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T0uRhL…(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